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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科局简介:

(一)主要职能

1、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监督落实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2、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县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9、负责县内无人看管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贯彻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1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点:河北省海兴县海政路

(三)办公电话:0317-6615119

二、领导班子及股室简介:

局长:高连清(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于恩行   分管综合股

副局长:呼广平

三、股室职责:

1、综合股    股长:宋连重

人事、财务、来客招待、宣教培训、档案管理、各种报表、信息、乡镇安监办业务指导、农场(盐场)企业的安全监管、专家组工作、应急救援、风险抵押金管理、安评机构(备案)管理、“三同时 ”、事故查处、年终考核、安办日常工作。

2、监管大队:

依法对全县(除农场、盐场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察、负责执法文书完善归档、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初审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发放。

对应市局监管科、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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