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基本概况
一、科局简介
海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8 个职能股室 ,2个工商分局, 共有在岗人员77人,其中干部 56 人,大专以上学历73 人,是一支充满朝气与活力,富有战斗力的工商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和任务越来越复杂和重要。目前,海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着全县7个乡镇、197个自然村及县城区域的189家国有集体企业、2077户个体工商户。近几年来,海兴县工商局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围绕发展抓服务,围绕规范抓监管,围绕基层抓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塑造了良好的队伍形象,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先后被沧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海兴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行风建设优秀单位”“文明执法杯竞赛优胜单位”,并荣获2005年度海兴县委、县政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
海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职能有:(1)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2)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3)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4)依法监督市场竞争、交易等行为,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5)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6)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等组织。(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8)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9)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10)依法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面对新的形势,海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在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以服务经济、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为依托,以“五好”、“五满意”(满意在工商窗口、满意在消费者、满意在经营者、满意在外来投资者、满意在市场)为标准,以开展“效能建设”、“行风评议”为载体,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法制型”“五型”工商,全面实施和扎实推进“服务创优、诚信建设、管理创新、素质教育和形象建设”“五项”工程,奋力实现“五个一流”(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窗口、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和一流的业绩)的工作目标,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地址:县城中心街
电话:6621808
二、领导班子
1.副局长:郭瑞田 主持全面工作
2.副局长:王庆智 分管人事教育工作
3.纪检书记:贾荣鑫 分管法制、经济检查、监察室、注册登记工作
4.副主任科员:李京仓 分管市场合同、维管办工作
5.副主任科员:李炳军 分管办公室、财务室、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三、股室简介:
1.办公室 主任:巴金龙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文书挡案、保密、机要管理和机关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信息、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来人接待、对外联络及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股长:林立新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元的管理服务工作。
3.监察室 主任:刘红印
负责本单位干部廉洁自氯、违纪案件查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受理群众对工商干部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以及干部违纪处分的申诉、复议工作;负责执法监察、政务公开工作。
4 .财务装备股 股长:刘红宇
负责本单位财务装备、票据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经费预决算和计划编制、执行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5.法制股 股长:韩卿村
负责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负责法制宣传普及工作。
6.注册管理股 股长:丁如兴
辖区内年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负责辖区内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核定(核转)注册单位名称,核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它经营单位的证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商所对辖区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注册行为进行监管。
7.经济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股长:李建涛
负责监督检查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商标和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8.市场规范管理股(合同监督管理股) 股长:杨景昌
负责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开展市场巡查、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市场专项治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负责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组织管理企业支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指导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
四、行政职权目录(无)
五、权力动态公开资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