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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地方税务局               


一、海兴县地方税务局简介

海兴县地方税务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税政管理股、征管法规股、征收计会股、监察股6个行政科室。下设一个稽查局,城区所、高湾所、辛集所、小山所、盐区所6个基层征收单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5人。管辖全县范围内的国有、集体、涉外企业及个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义务教育费16种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时还负责代征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和工会经费工作。

二、领导班子

局长:施晶智

1、主持地税局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税法的正确实施。

  2、组织安排税收计划,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3、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

  4、负责全县税收工作的宏观调控,对关键性、重要性问题作出了正确决策。

5、分管计会工作,完成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赵新军

1、分管税政、办公室工作。

  2、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积极维护班子团结。 

3、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做好政令畅通。 

4、抓好机关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

  5、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局长:王树振

1、分管征管、政工工作。

  2、搞好税法宣传,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

  3、负责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局干部的竞争上岗、人员调配,机构设置、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及考核工作。

  5、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组长:王玉良

1、分管稽查局、监察股工作。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进行公开监督和监察。

  4、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5、抓好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6、负责党务工作。

 7、抓好税收稽查工作。

8、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股室简介

办公室由5人组成,主任:孙景涛

1、负责各种会议的通知、组织安排、会议记录及相关会务工作等,并负责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的收集。

    2、负责上级机关和本级机关的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决定事项以及上级和本级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3、负责协调局内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本单位与外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协助局领导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全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大事记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

    5、负责全局信息反馈、通讯报道、调查研究、税收宣传工作。

    6、负责机关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管理和公章管理工作。

7、负责公文流转市局、机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转发、审核及文印排版工作。

    8、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及来信、来访和举报案件的批转、承办工作。

    9、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10、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负责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12、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全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机关工作上水平的组织和实施。

   14、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工股由1人组成,股长:郭瑞萍

1、负责全局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2、负责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工作。

4、负责全局干部的竞争上岗、人员调配及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

5、负责机构设置、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及考核工作。

6、负责党务、青、妇、武及工会工作。

征收计会股由6人组成,股长:任景超

1、负责全局税收经费的收支管理,搞好经费的预、决算的工作,及时领拨经费,严格经费制度的落实。

    2、负责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搞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

    3、负责编制、分配年度税收计划,检查、调度、分析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税源调查和监控,及时掌握税源的发展变化情况。

    5、负责税收会计核算,监督管理税款的征收、上解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6、负责搞好统计调查,积累整理基层上报的统计资料,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7、税收票证,办理税收票证的领发、缴销、保管

工作,指导和监督税收票据的正确使用。

    8、负责现金管理与核算,正确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

    9、负责对基层会计工作的培训指导和检查验收。

    10、负责本股室的信息反馈、档案管理及其它临时性工 作。

    税政管理股由2人组成,股长:赵宝升

    1、具体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资源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义务教育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十二税、六费、一金(以下简称十九税费金)等税费金法律、条例、细则、办法的贯彻、落实、咨询、解释、宣传和培训工作。

    2、负责十九税、费、金的制度建设与实施;税款征收的管理;税(费、金)源调查、研究及监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并及时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及建议。

    3、负责集体、私营、个人经济的财务制度、会议核算办法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纳税调整项目的监督检查。

    5、负责劳动服务企业、社会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新办企业减税、免税的审核、申报、审批工作,并对减、免税款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与监督检查。

    6、负责对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财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费、技术开发费、工会费等税前扣除项目与抵免、弥补的审核、申报、审批工作。

    7、负责下岗职工再就业减免审核、审批。

    征收管理股由2人组成,股长:王梦恺

    1、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地方税收、费、金征收管理质量的考核、验收、检查、评比工作。

    3、负责税收征管基层建设和税务登记工作,实行征管资料档案化、制式化、规范化、税务登记程序化。

    4、负责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发票的领取、购买、保管、发售、使用、缴售等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普法” 工作。

    7、负责地方税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8、负责承办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工作。

监察股由1人组成,股长:张洪涛

1、负责对全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及警示 教育工作。

3、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及群众举报;负责对违纪案件的查处、管理工作。

4、负责行风建设工作。

5、负责内部专项审计工作。

6、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7、负责执法监察工作

8、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全局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思想问题。

9、负责全局文明创建工作,做好评先创优的典型培树工作。

   10、负责全局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实施。

   11、负责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

   12、负责全局基层规范化管理的组织实施及督导、考核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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